博士班英語畢業門檻規定如下:(適用112學年度起入學博士生)
一、本所博士生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為TOEFL iBT 77分或TOEIC 650分(或相等級數之其他英語檢定)(不含本校舉辦之英語能力畢業門檻鑑定考試),學生於申請學位考試時,需繳交語言測驗成績單,始得申請博士學位考試。
二、若參加英語檢定後,成績未達到本班英語能力畢業門檻,修習通過本所開設之兩門選修課:「英文科技論文寫作」及「科技英文表達」後,視同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。此二門課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
三、以英語為主要語言地區國家之國際學生,免除英語能力畢業門檻要求。
博士班英文畢業門檻相關規定 (108-111學年度博士生適用)
(1) 多益測驗(TOEIC)550分以上;
(2)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以上及格;
(3)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(BULATS)標準/電腦測驗40-59;
(4)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(Cambridge Main Suite)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(PET-pass with merit, 153-159);
(5) 托福(TOEFL)PBT成績487分以上或iBT成績53分以上;
(6) 雅思(IELTS)4.5以上;
研究生參加過上列至少一次表列任一款英語能力檢定,但無法通過標準者,得以下列各款條件之一替代英語能力畢業門檻。
(1)通過附表一所列德語、法語、西語、日語和韓語標準之一者。(附表一)
(2)曾在本校或他校修習泰語、越南語2學分以上且成績及格,並參與公信力機構或團體辦理之檢測,取得附表一標準經本校審查通過者。
補救措施
可選擇下列其中一項之補救措施,通過後視同達到英文能力門檻。
一、以一篇SCI等級論文折抵英語檢定門檻,唯該論文不得再申請作為博士論文計點的期刊論文。該篇論文需符合下列規定:
(1)以本所名之名義發表之學術論文
(2)扣除指導教授後,名列該論文之第一作者
(3)該論文於入學後接受或刊登
二、參加國際研討會並以英文上台發表論文,經提供大會議程、大會會場照片、現場報告照片(照片中含報告人、主持人、聽眾)及指導教授出具口頭報告證明者。
三、得以修習並通過機電學院各研究所開設之任一英語授課專業課程,替代英語能力畢業門檻,所得學分並得列計為畢業學分。